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阿拉斯加之死



雖然這不知道是第幾次看了<阿拉斯加之死>。
每看完次總會思索片子想要傳達的意涵。

主角克里斯在大學畢業後,並沒有朝著世俗期望的方向,憑著理想的成績進入哈佛法律系(按:美國的法學院都是學士後,或者拿台灣的說法就是研究所),反而選擇擺脫社會、國家的體系,離群所居,過著流浪放逐自我的生活。其原因來自父母在家庭上的不睦和欺瞞,因此克里斯對"人"和"情感"不信任,衍生出反社會的情緒和想法。於是他摧毀了他在社會上所有的價值:捐出他全部的存款,燒掉身上所有的現金,丟掉他的車和車牌,剪掉所有信用卡,甚至消滅了所有可以證明他存在於社會的任何證明。至此,他成為Alex, Alexander Supertramp, 開始流浪。

或許這部電影是部歷險、遊記,甚至或許可以說是傳記,但最大成份是探所人和人之間的關係、人和社會的關係。片中不斷地在克里斯和他的妹妹OS中,慢慢揣摩出克里斯的心路歷程,究竟什麼原因導致他放逐自我,斷絕任何關係;片裡不斷的有主角自我心靈的探索和引用許多文豪的名言來反映出每個章節想要表達的東西。
然而徹底的反社會、反對人際關係,否認主角,但片中趣味的地方,是克里斯和每個地方的人互動的情感和故事,甚至因此帶給別人和自己在世界上的價值,這也諷刺著他這段矛盾的心靈成長之路:在社會、人際裡生存但不斷地否定它們的價值;燒掉了貨幣否定物質生活的意義卻為了讓自流浪得以延續而打工;甚至最諷刺地,克里斯在旅程中對一位老人說:如果你以為生活的喜悅來自於人際關係,那你便錯了,然而在最後阿拉斯加歲月裡,他卻寫下了:與人分享的快樂才是真實的。
而或許因為這種矛盾,帶來的自我批判,讓他自己覺得要離群索居,才能讓他自己完全超脫,完全達到自我心靈上的革新,所以他選擇了來到阿拉斯加。

固然,克里斯的失蹤帶來許多其家庭上的變化,和父母對自身的自省,然而最後他的父母同意這個真人真事的故事改編成電影、小說的動機是什麼?除了留下一點兒子在世界上活著的證明外還有什麼。
其實我沒有答案,我反覆思索這部電影的意義,是我們該否定物質和社會價值的意義?或是我們應該探究人和人之間在社會上的情感連繫?